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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文明观意涵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冯游游 2024-06-22 09:26

  文明观是对文明本质、发展规律和价值取向的系统性反思和阐述。文明观的发展演进既是人类文明自我确证不断深化历史进程的写照,也是不同类型文明之间沟通互鉴、彼此交流的结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丰富的文明论述,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独特性格并塑造了其特性。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和创新性,倾向于以连续观点看待文明发展,实现文明的生生不息、代代永续,这与中国哲学对于“生生”的重视和理解高度契合。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和包容性,追求在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的和谐变奏中促进各民族、各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实现自我认同的突破与更新。中华文明还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具有“胸怀天下”“近悦远来”“协和万邦”的文明情怀,内蕴开放包容、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文明特质。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塑造了我们对文明的认识和理解,具有深厚的文明观意涵。从这些突出特性出发,可厘清中华文明认知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相互奠基关系。

  “生生”与连续性和创新性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表现在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把“生生”作为看待事物变化、理解文明发展的基本态度。舒大刚在《“生生不息”与人类共同价值》中指出:“中华文化是‘生生不息’的文化……《周易·系辞上》:‘生生之谓易。’又《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就是《易》道第一要义,是中华先民对于人类文明的特别贡献。”中华文明把对于“生生”的体认深深镌刻在自身的文化基因之中,使得中华文明始终以“生生不息”的眼光看待文明和世界的发展变化,从本体上肯定事物与文明变易流转、运行不殆的必然性与应然性。就必然性而言,“生生”意味着事物始终处在变易流转之中,新的“生”只有在继承原有的“生”的基础上才能完成和实现,世间万物的发展变化“周行而不殆”。就应然性而言,“生生”意味着新的“生”和既有的、现存的“生”是彼此成就的关系。一方面,既有的、现存的“生”是以“生生”的存在为存在方式、以“生生”的实现为存在根据的存在者,即既有的、现存在的“生”的活动与存在,是为了“生生”的顺畅流行。另一方面,新生的“生”既是对既有的、现存的“生”的超越,也是对其所包含的实在内容的发展与实现,因而既有的、现存的“生”与作为生生之下一环节的新生之“生”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的消灭与敌对,而是相互成全的发展与实现。因此,以“生生”的眼光看待文明发展的中华文明,既不会盲目守旧,将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诉诸某种制度或精神的安排,走向“历史的终结”;也不会全面否定,乃至敌视、丑化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既有文明形态,认为当代文明的发展必须与传统文明相决裂。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和创新性来源于也体现于中华传统文化的诸要素,尤其是以“生生”为基底的历史文化传统,使其更倾向于以连续的观点看待文明发展,倡导文明的传承创新,以创新实现传承,以传承助力创新;同时强调人类文明发展都应扎根于本国、本民族,不做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此基础上,各民族应充分运用自身传统资源回应时代之问,激活传统文化智慧,实现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而探索出继承和发展本民族传统,面向未来和解决时代问题的独特文明发展道路,形成适应文化传统和发展需要的文明形态。

  “大一统”与统一性和包容性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和包容性,统一性源于古人以万物为一体的世界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大学问》)。正因为人与自然万物是和谐共生的整体,以儒家“爱人”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思想强调以和善、包容的态度对待他者,进而实现万物一体、天下大同的圆融和合境界。同时,以儒家“大一统”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思想体系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政治格局,孕育了中华民族独有的以“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天下为公,亿兆已任”(《魏书》)、“位卑未敢忘忧国”(《病起书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正始》)等思想集中体现了古人“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观。以士为代表的精英群体信奉“利出于群”,只有将个人命运与社会发展、国家兴亡相结合,以代表天下的“大我”为价值目标,在“大我”中成就“小我”,才能实现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统一。无论是“烈士之爱国也如家,仁人之视人也如己”(《抱朴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出师表》),还是“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病牛》)、“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都体现了这一家国情怀。“月印万川”“理一分殊”的本体论思考,也使得中华民族始终习惯以理一分殊的观点观察现实。赵金刚在《理同道合——从中华文明的哲理理解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与文明互鉴》中指出:“发现,多彩的世界文明,多样的生活方式,都可能是那最高原理的展现。”在此基础上,中华文明孕育出了以交流超越隔阂、以互鉴超越冲突、以共存超越优越的精神品格和鲜明立场,成就了其突出的包容性。

  中华文明所蕴含的文明情怀,以胸怀天下、兼收并蓄、求同存异为核心特征,展现了其深厚的文明底蕴与博大的人文关怀。这种文明情怀不仅是对本民族文化核心价值的坚守,更是对外来文化精华的积极吸纳与融合。通过鲜明的统一性和包容性,中华文明向世界展示了一种既坚守本民族文化特色,又积极融入全球文明发展潮流的开放姿态。这种开放态度不仅促进了中华民族内部的团结与和谐,也为中国在全球舞台上推动文化交流、促进文明互鉴提供了重要动力。

  “近悦远来”与和平性

  龚天平和赵艳艳在《中华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伦理支撑》一文中指出:“尚‘和’是中国精神文化千年流变始终不弃的基本传统,和平性是中华文明传承发展中一直居于中心地位的基本特性。”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爱好和平,古代士人在“以和为贵”思想的影响下为和平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赋予中华文明强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成就了中华文明崇尚和平的文明特性。“亲仁善邻”“化干戈为玉帛”(《左传》)等无不体现了古人对和平的向往与追求。古人认为“止戈为武”“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国虽大,好战必亡”(《司马法》)、“夫兵者,凶器也;战者,危事也”(《资治通鉴》)。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与人为善、以和为贵、近悦远来、讲信修睦,主张各民族、国家之间和平共处,实施道德教化、造就礼仪之邦。儒家以其“协和万邦”“万国咸宁”的独特理念凝聚了中华民族的和平取向,道家、兵家、墨家等也就和平进行了诸多讨论,指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老子》)、“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这些思考都在以君子的价值遵循否定战争,使无端的战争具有了反伦理、反人道的意味,并强调以非战争的方式解决矛盾冲突才是“善之善”的行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人始终包含有对和平的向往与热爱,使得“和平性”构成了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

  中华文明的和平性是其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塑造了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并影响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互动方式,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外交政策的重要基石。中华文明的和平性深刻承载着其文明情怀与向往,奠定了以对话合作与和平共处为核心的文明观理论基础,并从根本上决定了文明观所秉持的和平导向。

  (作者:冯游游,系贵州大学中国共产党人“心学”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端智库研究员、贵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编辑: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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