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谭
(约公元前20~公元56) 东汉经学家、哲学家。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宿县)人。博学多才,熟读五经,崇尚古文经学,曾从刘歆、扬雄辨析疑异。“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后汉书·桓谭传》)。哀帝、平帝间任奉车郎,新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时为太中大夫,东汉光武时征为待诏,因反对谶纬,几遭处斩,被贬为六安郡丞,死于赴任途中。《后汉书》卷二十八有传。著作有《新论》。清人辑本以严可均的《全汉文》较为完备。
桓谭在政治上主张实行儒家王道,认为“王道之治,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礼仪而威以刑诛,使知好恶去就”(《新论·王霸》)。要求重农抑商,宣称“理国之道,举本业而抑末利”(《后汉书·桓谭传》),以便抑制兼并之风而增长廉耻之心。主张君主统观全局,“知大体”,抓大事,举纲以治国。坚决反对谶纬迷信。针对光武帝以谶为统治工具的情况,他上书反对说:“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入主。”(同上)他公然在光武帝面前表示“臣不读谶”,并“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斥为“非圣无法”,差点斩首。他深刻批判了两汉之际的神秘主义思潮,反对神化孔子和儒家经典。“谶出河图、洛书,但有兆朕而不可知。后人复妄加增依托,称是孔丘,误之甚也”(《新论·启寤》)。他还反对汉代盛行的神学目的论,认为自然界某些动植物彼此伤害,是自然现象,而不是“天意”。灾异是任何时代都可能发生的自然现象,不是上天的谴告,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修德、善政、省职、慎行以应之”(《新论·谴非》)。提出了著名的“烛火之喻”,阐释形体和精神的关系。认为形体好比蜡烛,精神好比火光,“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新论·祛蔽》)。桓谭这个“精神居形体”的思想,是对先秦稷下黄老学派精气学说的继承。“烛火之喻”的理论,一方面成为以后范缜的《神灭论》的思想先导,一方面后来被佛教利用,借以宣扬神不灭论。桓谭虽然反对谶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相信“天人感应”,认为在灾异产生以后,要“内省自身,畏天威”,才能使“祸转为福”(《群书治要》引)。他没有也不可能摆脱时代的局限。桓谭的思想,对王充有积极影响。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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